關於著作權
本網站上的所有內容皆屬於公益財團法人大阪觀光局的版權作品。使用前,請注意以下事項。
禁止將本網站的畫面或內容放入私人網頁中。
禁止複製超出著作權法允許的範圍。
即使於著作權法允許之範圍內進行複製,亦不得將該複製品使用於其他目的。
即使於著作權法允許之範圍內進行複製,亦不得對該複製品進行變更等加工處理。
若違反著作權法,將追究刑事責任。
個人資訊保護方針(隱私權政策)
本局了解在現今這高度資訊通訊社會中,保護個人資訊的重要性,因此以正確處理個人資訊為基本理念,力求透過以下方針來保護個人資訊。
1 遵守法令規範
本局遵守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律(2003年法律第57號)、相關法令及相關政府機關的指導方針。
2 取得個人資訊
本局以合法且公平的手段取得個人資訊。
3 個人資訊的使用目的
(1)本局所取得之個人資訊,會在取得資訊時所明示的使用目的及合理關聯的範圍內,並在執行業務的過程中必要情況下使用。
(2)本局與特定一方共同使用個人資訊,或委託外部處理個人資訊時,為適當使用個人資訊,會針對共同使用的對象以及業務委託方,實施必要且適當的監督。
4 通知及公布使用目的
除法令規定之情形外,本局在取得及使用個人資訊時,會通知本人該使用目的或進行公開。
5 向第三方提供個人資訊
除法令規定之情形外,本局不會在未事先取得本人同意的情況下,將個人資訊提供予第三方。
6 管理個人資訊
(1) 本局在維持個人資訊的正確性及最新性,實施安全的管理的同時,為防止個人資訊出現洩漏、遺失、損毀、竄改、不當存取等問題,將會採取必要且適當的安全管理措施。
(2) 本局指定總務部部長擔任個人資訊管理負責人,針對個人資訊實施適當的管理。
7 公開、修正、停止使用及刪除個人資訊
如接獲本人提出公開、修正、停止使用或刪除個人資訊等要求時,本局將依據法令迅速予以處理。
8 制定及實施個人資訊保護章程
為實行本項個人資訊保護方針,本局將制定個人資訊保護遵守法規計畫,透過研習與教育訓練方式於本局內貫徹落實,並持續進行改善,以確保隨時維持在最佳的狀態。
9 個人資訊相關洽詢窗口
洽詢個人資訊等業務,請聯繫以下窗口。
〒542-0081大阪市中央區南船場4-4-21
TODA BUILDING Shinsaibashi 5樓公益財團法人大阪觀光局、
總務部承辦人(電話)06-6282-5900(FAX)06-6282-5915
服務時間:上午9:00開始至下午5:30為止
公益財團法人大阪觀光局
關於外掛程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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